這可以考慮告恐嚇.
因為自己的東西被偷吃,對方是有侵占之類的,可提告=如果她要告,等於是自爆{:45:}
如果想贏,不能妥協.
不過無法住在一起了,免得被報復.
順便想著,有店家賣菜刀,客人拿起來自殺,家屬告店家過失殺人成立嗎?
又或者被拿走打火機去放火,店家有共犯罪名的可能?
覺得法官只要不遇到政治干擾,腦袋都是清楚的{:45:}<div></div>
不反省自己偷喝別人,還有理怒罵別人。
標準的作賊喊抓賊
直接回
妳不偷吃就沒事了,還有臉反過來告人喔
靠杯 加瀉藥 ???
看來怨念頗重 !!!
俺怎麼聯想到一部香港老電影
兩個混混強暴一個喝醉的舞小姐
然後中鏢了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小偷還這樣...很沒水準...哈哈阿
沒死都好解決 不就是瀉藥又不是老鼠藥
有錄音?就算有錄音又如何?有錄到關鍵字嗎?
這種人就是虛張聲勢,欺善怕惡,最好的處置方式就是賞對方幾巴掌
這個去提告一定可以成立
別人犯罪 不代表你就可以對他犯罪
真是太好笑了
竟然還有這樣想告人的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真不知道對方要用哪種說法去告
因為我偷喝別人的東西 害我拉肚子?
自己承認"偷"
竊盜是公訴罪 無法撤銷
偷人東西吃就要承擔風險
被偷的又不是傻子 次數多被惹火了 自然會反擊
果真讓人開心,對這種貪小便宜這方法算是小逞罰了
很大快人心阿...放毒藥就不行了~
本帖最後由 freedomx10akl 於 2024-3-28 09:00 PM 編輯
這種作賊喊捉賊的良好習慣完美契合某獨裁政權的三觀
這位學姊不入牆真的對不起牠的才能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